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檢察實務-檢察官之偵查
Procuratorial Practice-Prosecutor’s Investigation 
開課學期
110-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授課教師
蔡碧玉 
課號
LAW5495 
課程識別碼
A21 U668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三3,4(10:20~12:10) 
上課地點
霖1403 
備註
開學後抽籤加簽大學部15名.先修:刑總一二、刑分、刑訴.
限碩士班以上
總人數上限:25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本課程以介紹檢察官之職權及檢察官如何行使偵查權之實務運作為主要內容,範圍從檢察官的職務角色到如何實施偵查及終結偵查,所涉及之法規包含法院組織法第五章檢察機關、法官法第十章檢察官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等,由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碧玉邀集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黃謀信及高檢署檢察官林宗志、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舒怡共同授課,依檢察官角色定位、如何實施偵查、終結偵查及檢察官的勤務等不同主題,由不同老師分別講授,授課方式包含檢察實務操作講解、案卷研討、案例模擬演練、實地參訪教學等,同時輔以刑事訴訟法相關實務見解及問題研析,讓學生充分理解檢察職權之內涵及實務運作之實況。 

課程目標
為提升法律研究所及法學院大學部學生對於檢察官角色及檢察職權之認識,使法學教育與司法實務課程接軌,以強化學生對法學理論之實務應用能力,並及早理解實務職場之工作內容,以利將來職涯選擇,並有利於奠定未來進入司法官職前養成教育之基礎能力,成為更宏觀、成熟之法律人。 
課程要求
課堂主動發言、參與討論。
評量項目:繳交期中報告、期末作業、上課出席及參與狀況。
報告及作業撰寫方式及字數由授課老師另行公布。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另約時間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中報告 
45% 
檢察實務課程期中報告撰寫注意事項─林宗志老師 壹、請修課同學以本學期檢察實務課程之課綱相關主題,挑選一則檢察實務或刑事司法相關時事新聞為主軸,撰寫2000字以上之研究報告,作為期中報告。並請擇要將時事新聞列印作為附件資料。 貳、期中報告於111年4月27日課堂交件,並請於報告首頁載明研究主題及姓名、系級與學號。 參、期中報告參考格式如下: 報告主題 一、前言(研究動機) 二、時事新聞概要 三、刑事程序解析 四、法律爭議研究 五、結論與修課心得  
2. 
期末作業 
45% 
內勤案例模擬─陳舒怡老師 於111年5月4日前提供案例卷宗,一案為內勤卷宗,一案為外勤卷宗,全班學生就此二宗案例為主題,就檢察官內勤/外勤之處理流程、偵訊方式、強制處分權的運用、偵查進行之檢討等面向予以說明評析,暫訂於111年5月18日案例模擬課程上課當天繳交2000字以上字數之閱卷報告作業,課程進行方式先由學生自願或抽籤方式報告後,再由其他同學及授課老師就案例卷宗進行討論分析,並於111年5月25日課後收回卷宗。 
3. 
上課出席及參與情形 
10%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2/16(蔡碧玉)  檢察權概說
一、檢察官的定位與任務
二、檢察一體與檢察獨立
三、檢察職權之內容(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上訴…)
四、檢察權之監督與制衡
五、檢察官與法官、律師、司法警察之關係
 
第2週
2/23(蔡碧玉)  檢察權概說
一、檢察官的定位與任務
二、檢察一體與檢察獨立
三、檢察職權之內容(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上訴…)
四、檢察權之監督與制衡
五、檢察官與法官、律師、司法警察之關係
 
第3週
3/02(黃謀信)  一、偵查之開始
(一)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
(二)司法警察機關移送
(三)立案審查(核退、發查)
 
第4週
3/09(林宗志)  二、偵查團隊之運作(如何指揮調度司法警察)
三、偵查案件之方法
(一)進行案件的步驟
(二)傳喚、訊問(含特殊訊問)
(三)強制處分之實施
(四)科學鑑識
四、案例模擬
 
第5週
3/16(林宗志)  二、偵查團隊之運作(如何指揮調度司法警察)
三、偵查案件之方法
(一)進行案件的步驟
(二)傳喚、訊問(含特殊訊問)
(三)強制處分之實施
(四)科學鑑識
四、案例模擬
 
第6週
3/23(林宗志)  二、偵查團隊之運作(如何指揮調度司法警察)
三、偵查案件之方法
(一)進行案件的步驟
(二)傳喚、訊問(含特殊訊問)
(三)強制處分之實施
(四)科學鑑識
四、案例模擬
 
第7週
3/30(林宗志)  二、偵查團隊之運作(如何指揮調度司法警察)
三、偵查案件之方法
(一)進行案件的步驟
(二)傳喚、訊問(含特殊訊問)
(三)強制處分之實施
(四)科學鑑識
四、案例模擬
 
第8週
4/06(林宗志)  二、偵查團隊之運作(如何指揮調度司法警察)
三、偵查案件之方法
(一)進行案件的步驟
(二)傳喚、訊問(含特殊訊問)
(三)強制處分之實施
(四)科學鑑識
四、案例模擬
 
第9週
4/13(黃謀信)  檢察官如何終結偵查
一、起訴
二、不起訴
三、緩起訴、職權不起訴
四、他案簽結
五、案例練習
 
第10週
4/20(黃謀信)  檢察官如何終結偵查
一、起訴
二、不起訴
三、緩起訴、職權不起訴
四、他案簽結
五、案例練習
 
第11週
4/27(黃謀信)  檢察官如何終結偵查
一、起訴
二、不起訴
三、緩起訴、職權不起訴
四、他案簽結
五、案例練習
 
第12週
5/04(陳舒怡)  檢察官的勤務
一、內勤
二、外勤(含勘驗、解剖)
三、偵查外的勤務
四、案例模擬
 
第13週
5/11(陳舒怡)  檢察官的勤務
一、內勤
二、外勤(含勘驗、解剖)
三、偵查外的勤務
四、案例模擬

 
第14週
5/18(陳舒怡)  檢察官的勤務
一、內勤
二、外勤(含勘驗、解剖)
三、偵查外的勤務
四、案例模擬

 
第15週
5/25(陳舒怡)  檢察官的勤務
一、內勤
二、外勤(含勘驗、解剖)
三、偵查外的勤務
四、案例模擬

 
第16週
6/01  期末考週停課一次

 
第17週
6/08(陳舒怡)  課外教學參訪(臺北地檢署)
6/1停課一次合併於本週上課(參訪時間3小時) 
第18週
6/15  補充教學(原則上不上課)